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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幢街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 【记者 李馨】通讯员 郭恒楠【编辑 骆福珍】 | 2023-05-25 11:43:27





近期,海幢街道正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整改,切实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平安社区。







重拳出击

加强电动自行车隐患整治排查



海幢街制定《海幢街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社区网格为单位,组建队伍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重点整治电动车“入户充电”“进楼入户”“阻塞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经过一周多的排查,累计排查电动车8314辆,整改隐患4682处,追查到电池入户充电125宗。




居民群众纷纷表示,最近楼道里乱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变少了。“电动车室内充电隐患多,政府下大力度整治,是对社区、对我们负责,必须要点赞。”





加强宣传

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为提高全街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海幢街采用“线上+线下”全覆盖模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多次组织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入户宣传,让居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截至目前,海幢街累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1.3万条,在电动车停放点、楼宇门口等处张贴电动车安全充电、停放宣传单1.5万份,拉挂宣传横额60余条,向居民发放致出租屋房东及租客、广大居民朋友的消防安全公开信2万余份。


与此同时,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有效提高电动车使用人的安全意识,街道还通过线上有奖举报的方式,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行为。


海幢街有奖举报方式

(有奖举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请扫码提交举报内容,

街道将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保速保质

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便民配套设施,方便居民安全停放集中充电,减少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期,海幢街正积极统筹规划电动车停放场地,加快协调充电桩的调研选址和安装,全力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


海幢街围绕物业小区、内街巷出入口、菜市场等区域细致排查,并结合拆除违章建筑、市政建设等项目,尽可能挖掘符合条件的空间建设集中充电场所。同时,对企业资质把关,尽量选取大型平台企业,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充电产品的合格证明,并落实好后续维护管养。目前已初步摸查并规划了五十余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




普法时间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已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禁电车电池进梯,拒改者罚


《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实施办法》还增加规定公民应当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


物业未履行相关责任最高可罚五万元


《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及时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政府及街道相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非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也应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补充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的,原物业服务人与新物业服务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交接、配合要求。


《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针对物业服务人在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避难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管理以及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保持等方面未履行劝阻和制止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明确了相应的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图片及消息来源 海幢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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