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微社区e家通 > 海珠区 > 江南中街 > 正文

注意!这些电池不合格,已被回收销毁(内附相关判断方法)

| 【记者 卢杰】【编辑 陈爽】 | 2023-05-31 13:00:41







海珠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来,江南中街重点查处不合格电池、室内违规停放与充电等行为,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鉴定,回收销毁一批不合格电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被转运离开,送去无害化处理的不合格电池。



想必街坊们都很关心,

如何判断自己的电池是否合格呢?

小e从电池回收公司了解到,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这些方面需要注意:


序号项目说明
1锂电池标识电动车锂电池安装国标规定,需要具备标识标牌,显示电池容量、电压、厂家信息等。
2外观目测锂电池需外观完好,无破损、无电线外漏。
3锂电池国标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4电动车国标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能力;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含电池+整车)
5、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400W
5其他不能私自组装或改动电动车自身锂电池。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

有效提高电动车使用人的安全意识,

街道现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

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

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行为。


扫描下方二维码积极参与监督



消息及图片来源 江南中街道

信息时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

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C) 粤ICP备14002173号-1 爆料电话:020-34323111 QQ:800023111 官方微博:@ 信息时报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34323133 邮箱:xxsb_gz@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