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法律 | 房屋污水反涌致损,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记者 卫静雯】通讯员 唐丽梅 【编辑 紫荷】 | 2021-11-11 00:12:37
生活中,你可以不懂电影、不懂音乐、不懂艺术,却不能不懂点法律知识。在关键时刻它能帮上你,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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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王小姐为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的业主。2021年5月的一天,王小姐发现案涉房屋厨房的排污管道开始出现反涌情况,故王小姐及时联系了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反涌的原因并要求及时维修疏通。王小姐反映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已反馈维修部门。但王小姐迟迟未见有相关人员前来维修疏通。
2021年6月,因物业公司未及时对排污管道进行维修疏通,王小姐房屋厨房的排污管道再次发生非常严重的污水反涌情况,污水反涌致使案涉房屋的墙面、地板及家具家电浸水严重且产生严重异味。污水反涌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才在业主微信群中发布抢修公告。
随后,物业公司向王小姐表示排污管道堵塞的原因是由于上层业主的生活垃圾造成的,让王小姐向全栋业主索赔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而王小姐认为物业公司一直推卸责任,拒绝协商此次事件的赔偿事宜。因该事件无法顺利解决,导致王小姐全家只能暂时在外租房居住。
目前,王小姐已就该财产损失的赔偿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案正在审理阶段。
物业公司在什么情形下需对污水反涌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物业公司还有哪些主体可能需对王小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广东协言律师事务所、南洲街道水基社区法律顾问蔡铄璇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律师蔡铄璇认为,具体到本案,本次事件的原因是污水管道堵塞反涌,王小姐在刚开始发现污水管道有污水反涌情况时已第一时间通知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安排维修人员对排污管道进行疏通,最终导致污水反涌情况进一步发展,造成了王小姐的财产损失。
由此可见,物业公司在日常维护、管养和维修方面未尽到谨慎义务,且在事件发生后未能及时处置,其应当对王小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该污水反涌的原因确实是因为高层业主的生活垃圾堵塞所导致的,而无法查明具体的侵权人,那王小姐可一并起诉共同使用同一污水管道的高层业主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此时采用的是便是过错推定原则,举证倒置,如果高层业主不能举证证明该自身不存在过错(如尚未入住)的话,就需共同向王小姐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如果该小区污水事件频繁发生,其污水管道可能存在设计问题,如果王小姐能证明房屋的污水管道存在设计问题,该设计问题也是导致污水反涌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那么也可以要求小区开发商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蔡铄璇建议,业主们应提高证据意识,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在损害事件发生后注意保留现场证据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记录,也建议大家平时多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提高相关法律意识。
现南洲司法所已与众多律师事务所合作,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劳动者若有法律问题可及时前往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咨询值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