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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海珠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

| 【记者 蔡晓素】 【编辑 邓菲菲】 图 海宣 | 2021-05-08 23:02:24





“喂,您好,我是原告崔某,被告是我养母,今年已经92岁了,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我们的养母女关系。”


2021年4月9日,海珠区人民法院生态城法庭法官邝荣勋收到一件特别的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案。据了解,被告为原告崔某的亲姑姑,由于原告崔某自小父母离异,是被告含辛茹苦把崔某拉扯大。如今,被告到了垂暮之年,行动不便且认知能力不如当年,崔某负责照顾被告的生活起居,负责其生活开销,许多事项还需崔某以养女身份代理。故崔某特此向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其与被告之间的养母女关系。




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


海珠法院向来注重优化诉讼服务,为老年群体提供适老便利,保障老年群体诉讼权益。邝荣勋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被告老人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前往被告所在的养老院开设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理。




2021年4月28日,天上下着阴绵细雨,海珠法院工作人员提前整理好庭前材料,早早做好准备工作,冒雨来到海珠区福利院开庭审理该案件。


正式开庭后,邝荣勋细心向老人家宣读起诉状,并耐心向被告解释法院今次到养老院的目的。庭上,邝荣勋法官向被告出示了崔某准备的证据和解释有关材料的内容,并且详细说明了确认收养关系后的后果和影响。经仔细开庭询问和释法说明,被告确认了她和崔某的收养关系,也知悉假若确认收养关系后的结果。


签笔录时,由于被告年事已高,无法抓笔,为方便群众,在众人见证下,法院允许被告以按捺形式签写笔录和签收法律文书。庭后,被告还感谢了海珠区法院这次把法律送到群众身边的做法。




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诉累”,这不仅是海珠法院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海珠法院长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应有的题中之义。




创新工作模式为群众办好实事


e家君了解到,成立于2013年1月1日生态城法庭作为派出法庭,办公地点邻近城中村,管辖范围涵盖24个城中村,20个经济联社,户籍人口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流动人口多,诉讼能力相对偏低,涉民生案件纠纷多发。针对以上特点,生态法庭一直将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重心,探索出“多元化”“下沉式”“前哨型”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模式。


三治融合,确立“多元化”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多元共治理念引导下,构建以法院为指导,司法所为纽带,村、社为基础的“三级调解过滤网”,强化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推动矛盾隐患前端消化,妥善处理多起涉众案件。


送法进村,构建“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模式。深入村社巷尾开展工作,审理方式上不拘泥于坐堂式审判,多次前往当事人所在街道、住所开设巡回法庭开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如在小洲村九旬老人叔侄房产纷争案中,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老人住所,与当事人聊家常、叙往事,从亲情、法理、道德多方面入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回访劝导,最终使亲情得到修复,老人老有所养,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守护亲情伦理,后被多家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协调联动,打造“前哨型”矛盾化解机制。建立法官对口指导制度,为每条街道指定一名法官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并配备资深法官助理、书记员共同组成社区司法服务团队,定期走访、设立流动服务站,全面摸查辖区群众困难,力争对潜在纠纷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


据悉,近五年来,生态城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万余件,送法进村二十余次,为村社相关人员解答法律疑难百余次,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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