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微社区e家通 > 海珠区 > 海棠街 > 正文

家长注意啦!海珠区穗籍外地初中学生转学指引公布,请提前准备

| 【记者 蔡晓素】 【编辑 甄曦】 | 2021-01-19 22:02:07


各位家长注意啦!


昨日,海珠区教育局公布2020学年春季学期海珠区办理穗籍外地初中学生转学指引,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在2021年2月8日(星期一)到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办理申请。


办事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就读的学生(只接收初一、初二年级转学申请)。


所需资料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5.学生手册。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审核


受理时间

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办事地址

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


咨询电话

020-89185325(工作日 9:00-12:00,14:00-18



信息时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

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C) 粤ICP备14002173号-1 爆料电话:020-34323111 QQ:800023111 官方微博:@ 信息时报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34323133 邮箱:xxsb_gz@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