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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请注意,这笔奖励金可以网上年审啦!错过年审将暂停发放

| 【记者 蔡晓素】 【编辑 甄曦】 图片由海幢街道提供 | 2020-11-11 22:12:14

独生子女父母请注意!

你领取计划生育奖励了吗?

知道如何申请吗?

这笔补贴可别忘了领哦!


e家君从海幢街了解到,今年街坊可以通过“穗好办”APP在线办理年审,实现“零跑动”。不方便使用手机办理的申办人,依然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现场核验。


根据现行《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审核单位应当定期对奖励对象的资格进行核对,不符合奖励资格的应当终止其奖励待遇”的规定,为保证准确发放奖励金,目前社区已经开展今年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资格年审的工作。


已申请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并经审批通过的在领对象(每月领取150元)(2020年新申请审批通过的不在年审范围)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来进行年审,否则2021年可能会停发奖励金



年审对象


已申请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并经审批通过的在领对象(2020年新申请审批通过的除外)。


年审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年审方式


1、现场年审: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居委进行核验。


2、网上年审办理流程:

①手机下载“穗好办”APP,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打开【首页】-【街镇村居常办事项】-【卫健服务】-【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资格年审】




③申办:办事人在APP端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申请表信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年审提示信息进行选择承诺即可。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只要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无论外地迁入抑或本地退休,每人每月均可入账150元!


那么,这个奖励金到底谁能领,如何领,去哪领?



一.申领资格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下简称到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广州市户籍居民,可以申领奖励金:

(一)符合生育政策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夫妻;

(二)终身没有生育只在婚后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参照前款申领奖励金:

(一)符合前款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婚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三)终身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与一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四)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夫妻;

(五)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3、符合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且在到龄后从市外迁入的人员,迁入广州市后可领奖励金,奖励金自迁入当月开始计发。申请人在迁出地属按月奖励且当地终止待遇时间晚于申请人迁入广州市时间,自迁出地终止待遇的次月开始计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迁入的,自本办法实施当月开始计发。

市外迁入人员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迁出地街道(镇、乡)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和奖励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二.申领所需材料


奖励对象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必须提交

1. 申请人身份证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如配偶或子女属于不同户口本,需要提供不同户口本的首页及其本人页)

3. 结婚证;

4. 本人免冠证件照1张;

5. 广州市社保参保对象,请提供广州市社保号,非广州市参保人员(包括省社保或无退休单位),请提供本人名下的储蓄卡或存折等

6. 独生子女证

7. 本人退休证或者经档案管理机构确认的《退休审核表》复印件。

8.对于个别因资格确定或特殊情况需要另外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办理操作时要求为准。





三.申领地点


1. 属于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在所在单位申请;

2. 其他非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在户籍所在居委会申请。





四.发放方式



  • 属于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奖励金随其养老金渠道代发,即广州市社保参保对象,奖励金会发放到本人的退休金所在账户;

  • 不属于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或者奖励金无法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的,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金融机构代发,即非广州市社保参保对象,奖励金统一发放到本人提供的金融机构账户上。

  • 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奖励金由所在单位随其工资或者退休金发放。




最后,

e家君为街坊们附上

海幢街各居委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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