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有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用愁!
| 【记者 谭啟菊】 【编辑 邓菲菲】 通讯员 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2020-10-26 22:04:15
近日,小e从海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了解到,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工作岗位的,可以在社保方面获得一定的补贴,用人单位可以降低用工成本,也促进这些人员就业!
下面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户籍属于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海珠区申办企业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受此限)。正在享受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内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海珠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赤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48号2楼 | 84121427 34455002 |
新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新港西路38号之二 | 34297927 |
素社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基立北街18号一楼 | 84238149 |
滨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补贴申领、就业失业登记) | 海珠区滨江东远安路逸民里15号一楼 | 84144783 |
滨江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认定、职业介绍) | 海珠区滨江东远安路逸民里13号一楼 | 34288476 |
江南中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江南西路青柳大街44号一楼 | 84440513 |
海幢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新凤祥大街33号首层 | 34206405 |
南华西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洪德路23号四楼407室 | 34384182 |
龙凤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一楼 | 84128939 |
沙园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沙园大街26号二楼 | 84379417 |
昌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37号之一 | 66218840 66218824 |
南石头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 | 34175352 89448559 |
凤阳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5 | 89617793 |
瑞宝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盈丰路168号二楼(263总站旁) | 84051844 |
瑞宝街社区中心(仅社区就业补贴/灵活就业补贴申领) | 江南大道南883号二楼 | 89770541 |
江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 | 84161426 |
琶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2号 | 89238381 |
南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南洲路331-333号 | 34237852 |
南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补贴) | 海珠区南洲路331-333号 | 34353662 |
官洲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 | 34086822 |
华洲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 海珠区华洲路88号之五 | 89886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