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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商城,垃圾分类入人心——南石头街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普法执法宣传活动

| 【记者 廖佳颖】 【编辑 barti】 通讯员 吴文顺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 2020-10-13 21:16:54


10月12日下午,南石头街环监所联合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队在燕汇广场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普法执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由工作人员向商户发放学习手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关于携手参与垃圾分类落实共同责任的一封信》,并通过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教学的方式指导商铺内的桶容设置、垃圾精准投放等。同时,商场主要出入口也设置了宣传摊位,向商户和商场购物者发放宣传材料并科普相关知识。









深入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但生活方式与生活时尚的改变并非一蹴而就。特别是对于大型商场的垃圾分类,当前正遭遇不小的治理痛点:一方面商场日产生的垃圾数量巨大;另一方面商场内的商户与商场物业缺乏较强的管理纽带。由此产生了商户意识的滞后与认知的缺位,对于垃圾分类完全依赖物业,未能主动积极承担主体责任。而物业为顺利收取物业费,在垃圾分类强制管理方面有所退让,从而造成管理的空白地带。


针对上述痛点难点,南石头街道环监所打通垃圾分类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通过直接上门对接个体商户,入户入市、到人到点地将垃圾分类的做法普及到每户中,再通过普法提升商户法治观念。通过普“做法+执法”,帮助居民树立正确垃圾分类的理念,从而帮助商场解决垃圾分类的难题。





普法执法多效并举 垃圾分类强制执行



据了解,今年8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条例进行修改,其中将第五十六条中对个人违反条例的处罚款由“处二百元以下”修改为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将第五十八条第(三)项中对单位违反条例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加大了处罚力度,再次强调垃圾分类已正式进入“强制分类阶段”。



为此,执法队员到每个档口向商户讲解说明修改后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让商户了解垃圾分类的最新依据与标准,从而引导商户转变认识,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遵守条例规定。同时,街道执法队目前正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对重点商户和餐饮商户加强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是否混放、是否设置专门收集厨余垃圾的容器等,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以罚促管,督促商户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南石头街环监所的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商场的垃圾分类工作,环监所将采取三项措施整改提升:一是持续做好宣传和普法工作,培养好商户的分类意识;二是坚持 “不分类不收运”,倒逼商场物业和商户自觉做好分类;三是“软约束”与“硬举措”并举。同时,南石头街环监所还建议商户和物业补充租赁合同关于垃圾分类的奖惩条款,而执法部门对屡教不改的对象也将以罚款的刚性手段以罚促管。




宣传全面铺开 凝心聚力共创良好氛围



据统计,本次活动累计有25名工作人员出动,共入户商家80户,派发各类宣传资料250份,活动覆盖人次500人。


活动结束后,不少商户表示,“这次的普法活动很有意义,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也提高了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积极养成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习惯。”


本次活动让商户了解到垃圾分类分类的做法和标准,有利于商户们养成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的良好习惯,并及时纠偏商户以往的思想误区,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参与率,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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