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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毒驾驶,平安回家——官洲街开展从业人员“拒绝毒驾”宣传活动

| 【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廖小芬 【编辑 南山】 | 2020-07-13 21:39:4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司乘人员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尤其是出租车、公共汽车司机等从业人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有效杜绝和遏制“毒驾”违法行为,严防因“毒驾”引起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官洲街禁毒办联合区禁毒办、“启帆之家”社工项目对辖内出租车司机开展毛发采样及尿检排查行动。



今年以来,官洲街已采集辖内出租车司机近500份样本,经检测尚未发生结果阳性案例





同时,街禁毒办工作人员在辖内各大公交站场张贴禁毒宣传海报,呼吁广大驾驶员主动抵制“毒驾”,将安全责任牢记心上,保障出行安全。

官洲街禁毒办告诫广大司乘人员:

吸毒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驾驶人判断力下降甚至完全丧失判断。据权威测试显示,酒驾时,人的反应时间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时,更是比正常情况慢21%。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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