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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河湖违建、“散乱污”场所、非法排污行为等污染源宣战 ——海珠区下发第3号总河长令

| 【记者 卫静雯】【编辑 南山】 | 2020-03-28 20:28:15


3月27日,小e从海珠区了解到,3月初,海珠区签发区总河长第3号令(下称“区3号令”),要求全区按照“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的原则,开展源头减污攻坚行动,向河湖违建、“散乱污”场所、非法排污行为等污染源宣战。持续改善区内河涌水质,确保2020年东塱断面、猎德断面水质优于2019年水平,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敦和涌

坚决啃下涉水违建“硬骨头”
打通河湖两岸通道


河涌沿线6米范围内构筑物阻碍巡河通道,且往往成为河涌沿线“散乱污”藏匿场所和阻碍河涌治理工程施工的“绊脚石”。区3号令要求严格按照市下达江河湖库疑似违法建设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完成区内74条河涌管理范围及珠江前后航道违建整治任务,不以“开门式”等方法作为变通,确保在5月1日前完成拆除,10月1日前打通巡河通道,同时加强河涌两岸违建的拆后管理,防止滋生新的违法建设及“脏、乱、差”现象,为河湖提供休养生息的空间,为下一步提升河涌周边环境品质夯实基础。


康乐涌

铁腕整治各类污染源
削减入河污染物


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欠账多,海珠区村级工业园区、城中村“散乱污”场所污水直排问题仍然存在。区3号令要求继续全面排查流域内“散乱污”场所,严肃依法查处,持续开展源头减污挂图作战行动,最大限度削减入河污染源。同时,区水务局正在有序推动公共管网完善、56条暗涌暗渠清污分流、城中村截污纳管、排水达标单元试点等一系列工程项目落地实施,推行雨污各行其道,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到60%,率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类排水单元达标工作。


海珠湖

深入治理边沟边渠、小微水体
清理“毛细血管”


海珠区印发区级小微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将全区31个小微水体纳入治水体系。区3号令要求贯彻落实主涌、支涌、小微水体同治的理念,再次强调各属地街道继续加强小微水体日常管理工作。对其余水体进行排查、整治及监管,确保全区小微水体达到无垃圾、无黑臭、无违建、无污水直排的“四无”标准,持续强化治水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石溪涌


推动村级工业园转型升级
实现腾笼换鸟



目前,低质低效产业集中的村居旧工业园区已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良好营商环境的需求。区3号令要求从源头治理城区、从源头提升环境,加大力度改造升级村级工业园,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不断腾出空间,将旧厂房、村社集体旧物业、商务楼宇改造成为科技创新园区,实现老城区新活力,发展朝阳型、创新型产业,进而呈现建筑更年轻、人口更年轻、城区更年轻的态势,最终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共融发展。




通讯员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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