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普法 | 打印遗嘱或无效?因为缺少了这些必要元素
| 【记者 林茹彬 】【编辑 子禾】通讯员 陈佳 谢小弓 | 2019-12-04 16:43:23
王先生的老伴于2012年去世,2013年王先生和李女士结婚。2016年王先生突然身患重病,卧床不起,于2017年3月去世。正当一家人商议操办后事时,李女士突然拿出了王先生所立遗嘱,称王先生在病重之际,曾让其侄子王某豪带着电脑前往医院,根据其口述遗嘱进行记录后打印出来由其最终签字确认。遗嘱内容为将王先生位于广州市新港西路某处房屋作为遗产留给李女士继承。王先生的几个子女对该遗嘱从真实性到形式上均不认可,因而双方发生了纠纷。
李女士协商未果后,欲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处理涉案房屋。李女士前来居委会,咨询本律师意见,寻求帮助。
新港街社区法律顾问、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灵表示:
公民可以根据情况自主选择自述或代书遗嘱,但均需要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本案中李女士出具的打印遗嘱由两部分组成,内容部分根据见证人王某豪的陈述,是他在医院根据遗嘱人王先生的意思先记录到电脑上后回家打印出来的,第二天把打印件拿到医院由王先生在底下空白处签字确认,王某豪并未签字。
所以本案中的打印遗嘱既不符合自述遗嘱自己书写内容的要求,也不符合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字确认的要求。倘若王女士诉诸于法院,法院很可能将对该遗嘱不予认可,判决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房屋。
为此,本律师告知其相关法律风险,建议其与王先生的子女友好协商解决。
马晓灵总结道,该纠纷能如此快速的调解成功,得到各方当事人的满意,与海珠区司法局不断构建完善的普法、法援、调解一体化大格局密不可分。为做好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帮助群众维护其合法权益,新港街司法所一直以来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的新方法、新途径,使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体系,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坐岗值班,做到矛盾纠纷登记及时、诉求接待及时和法律援助咨询引导及时,便于群众及时就近申请、简易程序、快速办理群众纠纷调解。切时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接待咨询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办公设施,专门成立了调解咨询室,对群众诉求的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限期办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的功能,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精心准备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利用简报、宣传橱窗等媒体,深入宣传普法工作。结合“3.15”、“三八妇女维权月”等活动,采取上门走访、分发资料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现场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咨询。真正做到使群众“难有地方解、苦有地方诉、理有地方讲”。
打印遗嘱须积极取证,
代打印遗嘱须有见证人在场
马晓灵解释,随着打印技术的发展,近几年很多遗嘱继承案件中开始出现打印遗嘱。打印虽然比文字书写更省事省时,但由于突破了现有继承法的遗嘱形式,司法实践中对打印遗嘱的认定一般类推使用自述遗嘱和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遗嘱人或代记录者仍需要积极取证。能够证明确系遗嘱人自己使用电脑等设备记录和打印,并由遗嘱人自己签字确认的,可以认定为自书遗嘱。如果是他人电脑记录或者使用他人设备打印的,应当符合代书遗嘱的要件,由记录人或者帮助打印让在打印件上签字确认系遗嘱人本人真实意思表述,同时还需要由另外一位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使打印遗嘱有效。
图说:新港街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马晓灵被评为海珠区“十大最美法律援助律师”
马晓灵律师名片
新港街社区法律顾问
海珠区十大最美法律援助律师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逾12年律师行业专业经验
为数十家企业(含国有、外资、合资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擅长房地产、金融业务及投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