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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法律讲堂 | 委屈?社保“折现”员工反悔还举报企业主!作为企业主这个事情一定要做

| 【记者 林茹彬】【编辑 子禾】 通讯员 谢小弓、伍瑞祥 | 2019-10-31 19:26:00

                                                                         




企业在用人的时候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当员工主动提出要求企业不为自己购买社保,把应缴社保的金额“折现”成工资发放,并为此写下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声明。




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主应该如何处理?

是顺应员工要求“折现”社保金,

还是拒绝员工要求坚持为员工买社保?


新港街社区法律顾问、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唐明表示,               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既是保护员工,也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提出社保“折现”后反悔举报企业主


近日,龙先生遇到了一件苦闷的事情。他的员工杨先生入职的时候表示,希望龙先生不为他购买社保,把应缴社保费“折现”作为工资发放,并为此写下不缴纳社保声明。

龙先生理解杨先生希望到手工资可以更多一些的需求,于是答应了杨先生的要求。但近日,杨先生却要求龙先生为他补缴社保,否则将向相关政府部门就龙先生没为杨先生购买社保之事进行举报。


龙先生觉得很委屈,本来是杨先生提出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并签下声明,同时自己的用人成本并没有因为不帮杨先生购买社保而减少。只是一个顺应员工要求的操作,竟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为此,

龙先生来到南景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点,

向新港街社区法律顾问

律师唐明寻求法律帮助。


员工签下的不缴纳社保声明为无效


唐明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因此,

即使员工作出不交社保的书面声明,

这种声明也是无效的。

唐明律师表示,现在的确有少部分员工在入职时要求公司不要为其缴纳社保,并将该款项折算成工资向其发放,但离职后又举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部分地区的法院亦以员工违反诚信原则为由判决员工方败诉。

但从我国整体的审判实践中看,绝大部分地区多是判决用人单位方败诉的,判决员工方败诉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可谓寥寥无几。

               
“因此,作为企业经营者,应当拒绝入职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既是保护员工,也是保护自身。”


各位老板,一定要注意了~

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这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

还是按法律法规操作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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