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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社来穗人员,快来办理积分申请吧!(内附超详细指南)

| 【记者 夏天】【编辑 甄曦】通讯员 陈雪梅 | 2019-09-12 17:06:37




近日,素社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发出温馨提示,提醒居民办理积分申请,需要办理2020年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家长请尽早办理啦。


素社街政务中心。


这些时间节点要记住:


1.积分申请从受理成功至积分核定须时约2个月。


2.2020年初将公布积分制入学相关政策和截止资料审核,如到那时才申请积分将赶不上积分入学审核。




如何办理积分申请呢?

申请流程 ↓↓↓


第一步

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第二步

注册成功后,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


申请流程

积分申请的流程包括预审、初审、审核、认定四个环节。


预审

申请人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积分制受理窗口在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收到积分申请后,应当结合相关部门的共享信息,及时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预审。


初审

预审通过后,积分制受理窗口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积分申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信息化处理,及时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素社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居住在素社辖内来穗人员积分制申请的材料初审,素社街来穗人员可来电或前来咨询。

咨询电话:020-84480471

地址:海珠区前进路基立北街18号


审核

积分制受理窗口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入相关信息认证平台进行材料比对打分,并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若无相关信息认证平台,积分制受理窗口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打分。


相关审核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信息后,依托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进行打分。各相关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和打分结果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认定

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打分工作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打分进行汇总认定。


查询

积分申请被正式受理后,申请人可随时通过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式,查询本人积分申请办理的进度情况和积分结果。




所需的材料(系统上传)↓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此表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2.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①验证《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为30天,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在线验证,以便审核部门网上核实;②专升本以本科学历申请的,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③电子注册备案表上须有申请者本人照片);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学历为本省中专学历的,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
(5)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
(1)政府、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借住证明原件。(3)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②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③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


5.《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业人员,验原件,收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①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②由证书核发机构出具的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名称、级别、证书编号、核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证书核查证明。(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8.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持广东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省内其他城市),须提供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2)持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3)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行业和省外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还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1)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2)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证书复印件。


11.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材料:

(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显示子女关系,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子女属在校初中、高中阶段学生的,提供在校学生证明。



事实上,除了积分入学,当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来穗人员还可以根据广州市的相关政策申请:


→积分制入户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本市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所以,来穗人员们,赶快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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