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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学礼警示暑期安全!珠江御景湾社区开展暑假安全教育法制讲座 | 新时代文明实践

| 【记者 卫静雯】【编辑 子禾】通讯员 陈敏强 | 2019-07-15 00:40:07



散学礼过后,

一年一度的暑假就开启啦!

为提高全校师生暑假假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南洲街司法所、珠江御景湾社区居委会联合在南武实验小学的师生开展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暑假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法制讲座。让同学们在离校之际,寄语安全,警钟长鸣,健康快乐地享受暑期生活。




小e了解到,本次讲座邀请了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明担任主讲人,从法律的角度带领老师和学生们,从暑期安全与责任年龄、暑期安全与注意义务、成人相伴严防暑期溺水、拒绝黑恶、火眼金睛拒毒品等方面,引用法律法规的条例,让同学们学习如何在暑假假期安全地保护自已。



天气炎热,但每个小学生都能认真听讲,认真在笔记本做记录。



社区警务室辅警向小朋友和老师们派发防诈骗宣传小册子,谨防诈骗。




知多D


1、 什么是责任年龄?

一种是民事责任年龄,另一种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的年龄起点是14周岁,在座的小学生多数14周岁以下。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什么是与其年龄、智力相对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举例来讲:如果你是在学校,一个同学在跑步,你一个腿拌把他绊倒摔伤。那么,如果你已经满8周岁了,你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就要为摔伤买单。而你不满8周岁,情况就不一样了。

如果在外旅游,公园的石碑或石柱等景点上,已经写明不要乱涂乱画,但是你却不管不顾随意在上面乱写乱画,一旦需要罚款时,如果你是已满8周岁,会让你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而你不满8周岁,或许可以得到原谅和免责。


3、 拒绝黑恶,拒绝毒品

暑假期间,部分家长较忙的同学们,如果有黑老大乘机让你马路碰瓷,让你上演纠缠游客或乞讨恶作剧,请你学会拒绝黑恶。

如果有人特别关心你的成绩,向你或家长,推荐极其神乎其神的聪明丸或聪明片,请擦亮眼睛,用火眼金睛识别毒品。现在的毒品,已经不仅是从前的摇头丸和KK粉之类,也不仅是传统的海洛因和病毒,而多种多样的新型的毒品。


4、 严防暑期溺水

暑期溺水,是青少年暑假期间最大的杀手。那么,如何防范溺水?


1)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或学习游泳;

2)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

3)不去独自非游泳区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要独自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其次,为了确保游泳安全,不要独自下水!


多一份防范,少一份危险,

暑假安全教育法制讲座,

强化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

增强学生们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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