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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办小学开始报名啦!龙凤街各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看这里!

| 【记者 夏天】【编辑 甄曦】 | 2019-05-07 14:56:56

                                                                         



近日,海珠区教育局发布了2019年小学招生政策,2019年公办小学正式报名时间为5月5-10日,也就说,报名已经开始啦!各位家长要抓紧时间了。


怎么报名?

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龙凤街各小学招生计划如何?

……

通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



新民六街小学


龙凤街辖内公办小学招生地段


鹤鸣五巷小学:龙导社区、鹤洲社区、凤宁社区、状元社区、鹤兴社区


邓世昌纪念小学:马涌社区、康隆社区、昌盛社区、龙田社区、世昌社区的部分


新民六街小学:新民社区、革新社区、金沙社区的部分


梅园西路小学:荔福社区、凤凰社区、梅园南社区、富力社区、金沙社区的部分


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前把适龄儿童的户籍迁移至房产所在地址,使“人户一致”。


(二)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迁到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迁的由永迁地安排学位)。


(三)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

         
         



邓世昌纪念小学学子


报名时间与流程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1.网上报名。2019年5月5-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3:00。

2.学校现场审核材料。5月18、19、20日(8:30-11:30,14:30-16:30),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材料,前往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的适龄随迁子女,于5月19、20日(8:30至11:30,14:30至16:30),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审核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三)符合2019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7]5号)和《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海教[2019]74号)要求执行。


(四)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1.网上报名。监护人于5月16—2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学校预录取。5月2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向拟录取新生发出网上“预录取”通知。

3.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所需材料


(一)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从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2019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以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业主的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

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

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非本区户籍、以本区租住的住宅作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适龄儿童需提供:

2019年5月5日前签订的本区住宅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


实际在本区居住的临时拆迁户子女需提供:

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货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有效佐证材料。


(二)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2.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租赁备案等有效居住材料;

3.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4.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适龄儿童2019年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7.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按《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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