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微社区e家通 > 海珠区 > 瑞宝街 > 正文

知否?家庭暴力不能忍!法官和律师教你这样做

| 【记者 丘敏华 (见习)】【编辑 方米妮】 | 2019-04-02 15:05:03


2019年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为进一步落实反家暴联动机制,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护,3月29日下午,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广州市心明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心明爱)、瑞宝街街道办事处在瑞宝街政务服务中心,举行了以“巾帼展风采,法治我践行”为主题的反家暴法治宣讲活动。


广州市妇联副主席傅蝶、钟广静,海珠区妇联主席蒋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瑞宝街武装部部长余道启,心明爱总干事洪健荣以及部分法官、律师、居民等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以案说法 他们支招教你这样反家暴
 


“被家暴,还是只能忍吗?”

“家丑不可外扬,就算被家暴也不能说。”

……


工作人员介绍道,目前社会大众存在对家暴认知片面、轻视家暴的危害性、被家暴后不知如何求助等问题。活动当天,法官、律师、社工以案说法,纠正大众对家暴的错误认识,并齐齐支招,呼吁居民遇到家暴时拒绝做“沉默的羔羊”,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 黄文劲:家暴亦包括精神伤害 必要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黄文劲先阐述了家暴的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他指出,现在还有很多人认为家暴就是打人,其实家暴还包括精神上的伤害。另外,《反家暴法》也不仅限于保护妇女的权益,同样适用于老人和未成年人。


法官黄文劲


黄文劲表示,《反家暴法》中有一则非常重要的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承载着重要的救济功能。“有些人不一定直接用拳头来对付你,但他会用各种方式进行骚扰、恐吓、威胁,令人感到身心不安,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请安全保护令。”因此,不管是被殴打还是被恐吓,都可申请人身保护令,直截了当地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以及责令被申请人迁出住所。


黄文劲补充道,除了运用法律武器,自身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他举例说,去年一名女士被丈夫殴打,向警察求助后,丈夫扬言当晚要杀掉她,结果这名女士当晚还回到家中,最终她和她女儿都被杀死。“法律可以给予很大的帮助,但自我保护的意识同样非常重要。”


2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吴彤彤: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反家暴时要智勇双全


法官吴彤彤说道,离婚案件中首要的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第二就是家庭暴力,“我院从2016年至今只发出了21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见还有很多当事人不懂或不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官吴彤彤


随后,她分享了一则入选2019年广东法院反家暴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申请人小林(12周岁)是吴某与被申请人林某的儿子。两人离婚后,小林由林某抚养,但小林说自己经常被父亲打骂,吴某遂在2018年8月向白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法院于同年9月安排心理辅导师给小林做沙盘心理评估和辅导。男女双方在心理辅导室外等待期间,男方将女方家属打伤。申请人小林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彤彤表示,该案系直接抚养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家暴行为,而家暴具有代际传递和习得性,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不宜由施暴者抚养。在处理过程中,根据小林申请,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最终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真正实现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


吴彤彤还提醒居民,除了要有反家暴的勇气,更要做到智勇双全。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从多方面收集证据,包括身份信息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公安机关证明,如出警记录、告诫书;音、视频资料,如威胁短信、被殴打录像等等。


3

心明爱执行总监朱星星:积极运用社会资源 多一点正义感


社工朱星星指出,大众对家庭暴力存在许多认知误区,认识浅显,如“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床头吵架床尾和”、“家暴只会发生在低学历家庭及农村地区”、“施暴者对所有人都有暴力倾向”等,因此许多受害人耻于向外界求助,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会选择报警。


社工朱星星



她表示,受害者要多一些勇气,不要苦苦忍受。实际上,遭受家暴后有多元的解决途径,其中的重要一点就是积极运用社会资源,包括:


1.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24小时内到派出所备案。在不方便语音报警的情况下,选择“12110”短信报警。

2.拨打“12338”全国妇联公益维权热线。

3.广州市市民可拨打“38613861”、“38613861-3”、“12345”等服务热线。

4.找所在地居(村)委会、社工服务站、街道办事处和地方救助机构( 法律援助处、庇护中心)。


朱星星还呼吁大家可以多管“闲事”,对受害者积极伸出援手,多一点正义感,“如果看到邻居遭遇家暴,可以积极举报,我们的举手之劳也许不仅帮了受害者这一时,甚至有可能解救了其一世。”


4

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小非:以目睹家庭暴力名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李小非在现场讲述了一则自己接手的离婚案件,提出了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思考:李某与丁某于2007年生育儿子,而李某长期对丁某家暴,丁某无法忍受便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李某得知后冲到丁某家中持刀伤害了其父母,丁某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李小非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只有6个月,因儿子亲眼目睹李某对丁某施暴,保护令到期后,他一直十分恐惧,并抗拒与父亲相见。丁某求助李小非,希望可以延长保护令,但6个月期间李某遵守各项要求,法院不予同意。因此,李小非向法院提出,以儿童目睹家暴的名义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在进行调查后,发出了第一份以这样名义申请的保护令。


李小非表示,希望经过各方努力,可以将目睹家暴的儿童作为《反家暴法》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直接保护的对象,“这样就不用在个案当中跟法官去沟通,能更有效地保护儿童。”



 
设置咨询摊位 引导居民了解社区资源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派出所、法院、司法所、社工机构等基层部门的咨询摊位,邀请专业律师、资深社工师和心理咨询师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引导居民了解认识社区资源,提高对《反家暴法》、反家暴联动机制等法规、政策的认知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共建幸福和谐社区。


居民李小姐告诉小e,“我以前以为家暴就是打人,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知识。通过这次活动,我还认识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可以勇敢站出来,保护自己,也保护家人”。



据了解,作为妇女儿童的“娘家人”,各级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了多方工作。此次活动是“广州万事兴”2019系列活动第一期,接下来,广州市妇联和广州市中院将继续依托“广州万事兴”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开展三期不同主题的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广州模式”。




信息时报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南83号汇美商务中心四楼

信息时报社 版权所有(C) 粤ICP备14002173号-1 爆料电话:020-34323111 QQ:800023111 官方微博:@ 信息时报

举报及投诉电话:(020)34323133 邮箱:xxsb_gz@163.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